淘宝网开店、认证及假货相关规则变更公示通知

各位亲爱的卖家:

 

     为了维护和保障淘宝网健康的市场秩序,为诚信卖家提供健康良好的平台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安心的网购环境,淘宝网将对开店、认证及假货相关规则做进一步调整。

 

此次规则变更于2016621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16628日正式生效。

 

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调整淘宝网创建店铺条件,增加开店账号实际控制人的其他账号违规校验条件;增加变更店铺经营主体场景,同步更新对应解读。
2、认证要求中新增支付宝相关信息。
3、交易资金保障规则中新增一种将采取交易账期延长的订单类型,即账户因骗取他人财物、出售假冒商品、危及交易安全等情形被违规处理,该账户及该账户实际控制人的其他淘宝账户订单将被延长交易账期。
4、在出售假冒商品规则中增加商品发布资质管控、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相关处理措施。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淘宝规则》创建店铺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变更前

变更后

第二十三条 会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按照淘宝系统设置的流程创建店铺:

(一)将其账户与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绑定;

(二)通过淘宝身份认证,提供本人(包括企业)真实有效的信息;

(三)公示或披露真实有效的姓名地址或营业执照等信息。

规则解读:

一、为什么要公示真实有效的姓名地址或营业执照?

    根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应当在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二、具体哪些卖家需要公示真实姓名地址或营业执照?

    目前仅经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中商家认证的卖家,应该在淘宝规定的期间内,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

三、怎么区分企业类卖家和个人卖家。

    在淘宝网上的企业类卖家和个人卖家的区分以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的类型来区分。通过支付宝商家认证的卖家,就是企业类卖家。通过支付宝个人实名认证的卖家,就是个人卖家。和卖家在线下的身份无关。

例如:线下有实体店,并取得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商家,如果在淘宝开店时,使用的是支付宝个人实名认证,那么,这个卖家在淘宝网上仍然是个人卖家,不必亮照经营。

第二十三条 会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按照淘宝系统设置的流程创建店铺或变更店铺经营主体

(一)通过淘宝身份认证、提供本人(包括企业及企业店铺负责人等)真实有效的信息, 且企业店铺负责人关联的企业店铺数不能超过5家

(二)将其淘宝账户与通过实名认证、信息完善的支付宝账户绑定;

(三)经淘宝排查认定,该账户实际控制人的其他淘宝账户未被淘宝处以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或发生过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

 

规则解读:

一、 什么是变更经营主体?

淘宝店铺在正常经营过程中,符合一定的要求可变更店铺经营主体。变更店铺经营主体具体指换绑店铺认证主体。

如:小A在2005年在淘宝网创建了个人店铺,认证主体是小A;去年小A不幸身亡,小B是小A的儿子,系法定继承人,他提供死亡证明、继承关系证明、其他继承人(如有)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书文件,申请将店铺经营主体变更为小B,在店铺状态正常的情况下,小B通过淘宝身份认证后,店铺经营主体从小A变成了小B。

上述过程称之为变更经营主体。

 

二、 什么是企业店铺负责人?

企业店铺负责人需要对该淘宝企业店铺的运营及管理全面负责,企业店铺负责人包含但不限于:该企业的法人、股东、淘宝店铺的运营人等。

淘宝企业店铺除需完成支付宝商家认证外,需在创建店铺或变更经营主体前完成企业店铺负责人认证。企业店铺负责人认证需按系统要求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有效联系方式、真实地址等。

 

 三、怎么区分企业类卖家和个人卖家。

    在淘宝网上的企业类卖家和个人卖家以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的类型来区分。通过支付宝商家认证的卖家,就是企业类卖家。通过支付宝个人实名认证的卖家,就是个人卖家。

 

四、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包括哪些?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包括哪些?

特定严重违规行为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因骗取他人财物、出售假冒商品等严重违规行为被淘宝处以查封账号或关闭店铺的处罚。

严重危及交易安全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内因投诉量或店铺退款纠纷量过大且卖家未配合导致买家大量钱款损失的。

《淘宝网会员认证规则与实施细则》

变更前

变更后

第三十一条

(一)会员须按照淘宝认证要求,提供本人(包含企业)真实有效的信息,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有效联系方式、真实地址等证明身份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的信息;对于信息不全、无效或虚假的,将无法通过认证。 

(二)为保障会员认证信息的持续真实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对已经通过淘宝认证的会员,淘宝 将视情况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复核的方式,验证认证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会员提供的认证信息不全、无效或虚假的,淘宝将依据情形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下架商品、店铺屏蔽、限制创建店铺等临时性的市场监管措施。

第三十一条

(一)会员须按照淘宝认证要求,提供本人(包含企业)真实有效的信息,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有效联系方式、真实地址、支付宝相关信息等证明身份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的信息;对于信息不全、无效或虚假的,将无法通过认证。 

(二)为保障会员认证信息的持续真实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对已经通过淘宝认证的会员,淘宝将视情况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复核的方式,验证认证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会员提供的认证信息不全、无效或虚假的,淘宝将依据情形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下架商品、店铺屏蔽、限制创建店铺等市场监管措施。

《淘宝网订单交易款项采取交易账期延长等支付宝收款账户强制措施的实施细则》

变更前

变更后

第三十五条 为保障买家的消费权益,淘宝有权基于资金安全风险、商品合规风险等评估,对资金安全风险、商品合规风险较高的订单或其他需要进行交易资金保障的订单采取交易账期延长等支付宝收款账户强制措施。

 

规则解读:

一、淘宝会对哪些类型的订单采取交易账期延长等支付宝收款账户强制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

(一)《淘宝规则》规定的部分违规行为涉及的订单;

(二)交易行为或交易流程存在异常、交易履行风险较高的订单;

(三)商品品质、真伪或合规性已引发司法调查、行政监管、媒体报道、公众质疑等风险情形;

(四)店铺的交易量或维权量在短期内出现显著增幅或密集积累,可能引发买家维权大量集中受理的风险情形;

(五)类目或行业准入、淘宝官方活动准入要求采取交易账期延长措施的订单;

(六)根据淘宝网消费者保障服务要求,未投保订单险也未缴存消保保证金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

(七)其他淘宝认为需要进行交易资金保障的订单。

 

第三十五条 为保障买家的消费权益,淘宝有权基于资金安全风险、商品合规风险等评估,对资金安全风险、商品合规风险较高的订单或其他需要进行交易资金保障的订单采取交易账期延长等支付宝收款账户强制措施。

 

规则解读:

一、淘宝会对哪些类型的订单采取交易账期延长等支付宝收款账户强制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

(一)《淘宝规则》规定的部分违规行为涉及的订单;

(二)交易行为或交易流程存在异常、交易履行风险较高的订单;

(三)商品品质、真伪或合规性已引发司法调查、行政监管、媒体报道、公众质疑等风险情形;

(四)店铺的交易量或维权量在短期内出现显著增幅或密集积累,可能引发买家维权大量集中受理的风险情形;

(五)类目或行业准入、淘宝官方活动准入要求采取交易账期延长措施的订单;

(六)根据淘宝网消费者保障服务要求,未投保订单险也未缴存消保保证金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

(七)账户因骗取他人财物、出售假冒商品、危及交易安全等情形被违规处理,经淘宝排查认定,该账户及该账户实际控制人的其他淘宝账户订单;

(八)其他淘宝认为需要进行交易资金保障的订单。

《淘宝规则》

变更前

变更后

第二十五条  会员应当按照淘宝系统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淘宝网会员账户已绑定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即可发布闲置商品,但创建店铺后方可发布全新及二手商品。若会员创建店铺后发布商品,并使用支付宝服务情况下,将视为接受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各类支付服务,并遵守《支付服务协议》有关规定。

淘宝网会员发布商品的数量可能受到以下限制:

(一) 淘宝网有权根据卖家所经营的类目、信用积分等维度调整其商品发布数量上限;

(二) 淘宝网卖家发布闲置商品不得超过50件;

第二十五条  会员应当按照淘宝系统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淘宝网会员账户已绑定通过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即可发布闲置商品,但创建店铺后方可发布全新及二手商品。若会员创建店铺后发布商品,并使用支付宝服务情况下,将视为接受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各类支付服务,并遵守《支付服务协议》有关规定。

淘宝网会员发布商品的数量可能受到以下限制:

(一) 淘宝网有权根据卖家所经营的类目、信用积分、违规情形等维度调整其商品发布数量上限;

(二) 淘宝网卖家发布闲置商品不得超过50件;

第二十九条 为了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维护淘宝市场正常运营秩序,淘宝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及其经营行为采取以下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一)警告,是指淘宝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会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二)商品下架,是指将会员出售中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三)单个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四)全店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会员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五)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是指商品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现;

(六)单个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商品信息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

(七)全店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会员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

(八)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是指限制卖家参加淘宝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九)单个商品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十)店铺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会员店铺及店铺内所有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店铺或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十一)支付违约金,是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卖家向买家和/或淘宝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十二)卖家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的强制措施,是指对与卖家的淘宝账户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采取的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收款功能、取消提现功能、禁止余额支付、交易账期延长、交易暂停、停止支付宝服务等。

第二十九条 为了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维护淘宝市场正常运营秩序,淘宝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及其经营行为采取以下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一)警告,是指淘宝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会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二)商品下架,是指将会员出售中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三)单个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四)全店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会员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五)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是指商品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现;

(六)单个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商品信息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

(七)全店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会员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

(八)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是指限制卖家参加淘宝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九)商品发布资质管控,是指会员在特定类目或属性下发布商品时,须按系统要求上传真实有效的资质信息;

(十)单个商品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十一)店铺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会员店铺及店铺内所有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店铺或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十二)支付违约金,是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卖家向买家和/或淘宝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十三)卖家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的强制措施,是指对与卖家的淘宝账户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采取的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收款功能、取消提现功能、禁止余额支付、交易账期延长、交易暂停、停止支付宝服务等。

第三十八条 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或淘宝的正当权益,在会员违规处理期间淘宝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

(一)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会员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二)屏蔽评论内容,指信用积分、店铺评分、退款售后评分等积分正常累计,但在商品详情页、信用评价页等页面对评论内容进行屏蔽。

(三)删除评价,指信用积分、店铺评分、售后评分等删除不计分,并删除评论内容。

(四)限制评价,指禁止评价人对交易进行评价。

(五)限制发布商品,指禁止淘宝会员发布新商品。

(六)限制发送站内信,指禁止淘宝会员发送站内信。

(七)限制社区功能,指禁止淘宝会员使用淘江湖、论坛、帮派、打听等社区类服务。

(八)限制买家行为,指禁止淘宝会员购买商品。

(九)限制发货,指禁止淘宝会员操作处于“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状态的交易。

(十)限制使用阿里旺旺,指禁止淘宝会员使用阿里旺旺。

(十一)限制网站登录,指禁止淘宝会员登录淘宝网页。

(十二)关闭店铺,指删除淘宝会员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十三)公示警告,指在淘宝会员的店铺页面、商品页面、阿里旺旺界面,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

(十四)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会员使用违规账户登录淘宝、使用阿里旺旺等工具。

第三十八条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或淘宝的正当权益,在会员违规处理期间淘宝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 

(一)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会员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二)屏蔽评论内容,指信用积分、店铺评分、退款售后评分等积分正常累计,但在商品详情页、信用评价页等页面对评论内容进行屏蔽。

(三)删除评价,指信用积分、店铺评分、售后评分等删除不计分,并删除评论内容。

(四)限制评价,指禁止评价人对交易进行评价。

(五)限制发布商品,指禁止淘宝会员发布新商品。

(六)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指禁止淘宝会员发布特定属性的新商品。

(七)限制商品发布数量,指限制店铺内在线出售中的商品数量。

(八)限制发送站内信,指禁止淘宝会员发送站内信。

(九)限制社区功能,指禁止淘宝会员使用淘江湖、论坛、帮派、打听等社区类服务。

(十)限制买家行为,指禁止淘宝会员购买商品。

(十一)限制发货,指禁止淘宝会员操作处于“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状态的交易。

(十二)限制使用阿里旺旺,指禁止淘宝会员使用阿里旺旺。

(十三)限制网站登录,指禁止淘宝会员登录淘宝网页。

(十四)关闭店铺,指删除淘宝会员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十五)公示警告,指在淘宝会员的店铺页面、商品页面、阿里旺旺界面,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

(十六)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会员使用违规账户登录淘宝、使用阿里旺旺等工具。

《淘宝网出售假冒商品认定和处罚规则与实施细则》

变更前

变更后

第四十八条 出售假冒商品:

(一)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48分;

(二)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4分;

(三)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通过信息层面判断的,每件扣2分(3天内不超过12分);实际出售的,每次扣12分。具备特殊情形的,只删除不扣分。

(四)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2分。

出售假冒商品的,淘宝删除会员所发布过的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查封账户、关闭店铺、店铺监管、限制发货、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发送站内信、延长交易超时、店铺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等处理措施。

对利用阿里妈妈营销推广平台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卖家,淘宝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升级处理。

 

规则解读:

五、违反“出售假冒商品”规则,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卖家

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

 

第四十八条 出售假冒商品:

(一)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48分;

(二)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每次扣24分;

(三)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通过信息层面判断的,每件扣2分(3天内不超过12分);实际出售的,每次扣12分。具备特殊情形的,只删除不扣分。

(四)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2分。

出售假冒商品的,淘宝删除会员所发布过的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查封账户、关闭店铺、店铺监管、限制发货、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发送站内信、延长交易超时、店铺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商品发布资质管控、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等处理措施。

对利用阿里妈妈营销推广平台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卖家,淘宝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升级处理。

 

规则解读:

五、违反“出售假冒商品”规则,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卖家

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商品发布资质管控。

违规情形表格下方增加:

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查封账户、关闭店铺、店铺监管、限制发货、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发送站内信、延长交易超时、店铺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全店或单个商品监管、商品发布资质管控、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等处理措施。

《未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规则与实施细则》

变更前

变更后

第六十五条 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指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中企业类认证的卖家,未在淘宝规定的期间内公开或及时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或未在其营业执照信息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十天内更新的,卖家需公开或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每次扣12分。

 

规则解读:

一、为什么要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

    根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第七条规定已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时,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其电子链接标识。淘宝网积极配合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宝网上的企业类型卖家必须亮照经营,又称“工商亮照”。

 

二、什么是支付宝实名认证?

    是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一项身份识别服务。支付宝实名认证同时核实会员身份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后,相当于拥有了一张互联网身份证,可以在淘宝网等众多电子商务网站开店、出售商品,增加支付宝账户拥有者的信用度。

 

三、哪些卖家需要完成工商亮照?

    凡是通过企业类型支付宝实名认证的卖家在淘宝网上开的店铺均需要工商亮照。如果是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中个人认证类型的卖家,不需要进行工商亮照。

 

四、怎样算开店完成?

    淘宝网个人平台卖家是以点击“我要开店”,通过审核创建店铺的当日算开店完成。

 

五、如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

    申请入口:卖家登录淘宝网,进入工商备案网上亮照系统。

    申请过程:填写网店备案信息,内容包含网店的联系信息和营业执照信息。

    申请结果:在您依据网页上的填写项目对应填写完成后,提交成功则工商亮照被点亮,即完成了工商亮照。

第六十五条 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指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中企业类认证的卖家,未在淘宝规定的期间内公开或及时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的行为。未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或未在其营业执照信息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十天内更新的,卖家需公开或更新其营业执照信息,每次扣12分。

 

规则解读:

一、为什么要依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第八条规定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淘宝网积极配合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宝网上的企业类型卖家必须亮照经营,又称“工商亮照”。

 

二、什么是支付宝实名认证?

    是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一项身份识别服务。支付宝实名认证同时核实会员身份信息和银行账户信息。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后,相当于拥有了一张互联网身份证,可以在淘宝网等众多电子商务网站开店、出售商品,增加支付宝账户拥有者的信用度。

 

三、哪些卖家需要完成工商亮照?

    凡是通过企业类型支付宝实名认证的卖家在淘宝网上开的店铺均需要工商亮照。如果是通过支付宝实名认证中个人认证类型的卖家,不需要进行工商亮照。

 

四、怎样算开店完成?

    淘宝网卖家是以点击“我要开店”,通过审核创建店铺的当日算开店完成。

 

五、如何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

    淘宝网将根据支付宝实名认证中企业类认证的信息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信息。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淘宝网的支持与关注!

 

 

淘宝网  

 201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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